一
“西方公司”全称“西方企业公司”(WesternEnterprisesInc,WEI),成立于年2月,直属于美国中央情报局(CentralIntelligenceAgency,CIA)内的“政策协调处”(OfficeofPolicyCoordination,OPC)。台湾方面的负责人是时任“国防会议”副秘书长的蒋经国,美国方面的负责人是海军通信中心主任兼CIA的台湾代表克莱恩(RichardKlein)。该公司职员实为美情报局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 爆发后,美国想窃取中国大陆的军事情报,其情报局与台湾方面达成协议,由美方提供侦察机并负责培训,由台湾军方出人,组成“西方公司”。年,“西方公司”在大陈岛主办“东南训练团”,训练胡宗南领导的盘踞在浙江沿海岛屿的游击部队。该训练团每期用三个多月训练一个大队,共整编了六个突击大队、一个炮兵大队和一个专门从事情报、爆破、通讯等活动的特务大队。经整编后的突击大队,由“西方公司”和“大陈防卫区司令部”共同领导,分驻大陈外围的一江山、披山、渔山、南凫等岛屿,武器弹药、通讯器材等由“西方公司”供给。“西方公司”训练和掌握国民党游击部队的目的,是在中国东南沿海形成情报包围网,进行各种特务情报活动。
年7月上旬,美国在台湾当局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撤走大陈岛的西方公司人员,这使蒋介石等人感到“奇突与损害”。7月17日,蒋介石向当时的美国驻台“大使”蓝钦(KarlL.Rankin)提出要求,希望今后对撤退情报人员之类事件能有一预商过程,不应如此唐突。
此间,美军顾问团曾草拟大陈报告书送呈蒋介石,麦唐纳(JohnC.Macdonald)准将认为该区陆海军指挥官人选不当。18日,蒋介石与蓝钦会谈,除再次对西方公司人员未提前通知即行撤离表示不满外,蒋强调“若无能够确保之军事力量及计划,则虽更张人事,亦将无效”。他提出,台北距大陈浬,中共的海空基地定海,至大陈仅浬,舰船8小时、飞机半小时即可到达,而温州机场距大陈更近,仅36浬,大陈随时可为解放军所包围。因此,希望美国对军援台澎之政策,能略加修改,使军援范围扩大到所有为台湾军队所守卫之外围岛屿;并声明第七舰队之巡逻范围,包括大陈在内,或谓“大陈从未置于第七舰队巡逻范围以外”。蒋介石相信,只要美国如此表示,则解放军就不敢进攻大陈。否则,若大陈为中共夺取,则“所费之人力物力将数倍于目前防守所需之力量”。蓝钦对大陈不在第七舰队巡逻范围表示遗憾,称“大使馆”及顾问团年来再三呼吁将第七舰队巡逻范围扩展至外围岛屿,但无具体结果。蓝钦坦称,美国总以为台湾与“外岛”之间,有所区别。美方认为以台湾今日之军力,加上若干美国海空军,可守住大陈,但中国人民解放军若决心不惜重大牺牲,进攻大陈,则美国也无法确保此地。
二
败退台湾后,国民党试图保住一些离大陆近而离台湾岛远的“外岛”,如厦门的金门、福州的马祖、台州的大陈、广州的伶仃等。这些岛分为三部分:以南麂山、大陈为中心的北纬29至27度之间的岛屿,以马祖、白犬为中心的北纬27至25.3度之间的岛屿,以金门为中心的北纬25.3至24度之间的岛屿。
因为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关系,国民党本身无力防守这些“外岛”。为保住此类小岛,以便于实施自己的“反共复国”计划,台湾当局不断提醒美国,应对这些“外岛”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