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1、民航局发布《B类通用机场备案办法(试行)》
2、民航局就简化手续优化政策支持航空货运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
3、四型机场建设行动纲要发布,深化空防安全治理改革创新
4、民航局公开征求意见,规范通航航空器加油操作流程
5、年度《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发布
6、民航甘肃监管局发布“R22直升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
编辑
基础设施投资部高冶芯
1、民航局发布《B类通用机场备案办法(试行)》
日前,民航局印发了《B类通用机场备案办法(试行)》,自年1月1日起施行,《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按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要求,B类通用机场运营人应当通过通用机场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信息,提交备案申请。运营人应当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机场备案信息应当对社会公开,允许公众免费查询和使用,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民航局或管理局举报涉及B类通用机场备案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办法》明确,管理局应当督促辖区内有关运营人进行备案。对于应当备案而拒绝备案的,由管理局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由管理局将其记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并将情况抄报当地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运营人在机场备案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管理局撤销其备案、记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并将情况抄报当地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
2、民航局就简化手续优化政策支持航空货运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
1月6日,民航局运输司发布通知,就《关于简化手续优化政策支持航空货运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年1月20日前反馈至邮箱guoneichu
caac.gov.cn。《通知》对航班计划管理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一)货运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班执行3日前、国际航班执行1日前将航班计划通过“中国民航航线航班管理系统”直接备案,并通过系统互联,将数据自动共享至运行监控中心“预先飞行计划系统”。(二)民航局建立并及时更新“不予备案货运航班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航线航班列表、不予备案原因和期限等。“不予备案货运航班清单”主要基于航空安全、安保、航班正常、国际枢纽安排等原因被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采取限制措施的航线航班,具体内容由民航局相关司局、各地区管理局提出。涉及“不予备案货运航班清单”的航班计划不予备案。(三)涉及对“不予备案货运航班清单”限制措施偏离、解除的,由作出限制措施部门审议并出具意见。(四)鼓励全货运国际航班经营,除已有航空公司运营定期全货运航班的国际航线外,支持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灵活经营全货运不定期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