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一处湿地被拟认定为自治区重要湿地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认定内蒙古牧羊海自治区重要湿地的公示

拟认定的内蒙古牧羊海自治区重要湿地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重要湿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地方申报和自治区专家组评审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拟认定的内蒙古牧羊海自治区重要湿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年4月16日-4月22日(7天)。

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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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箱:186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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