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做好政府社会救助服务有关工作,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高效、专业、惠民的救助服务。结合我市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北镇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性质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共计40人。北镇市内配备4人,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备2人,我市共有18个乡镇(街道)共计36人,全市需40人。由民政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二)岗位性质: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有北镇市户籍,(北镇市户籍人数不够的情况下,再招非北镇户籍人员)。取得户籍的时间要求年6月1日(含)之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并具有较强的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3日—年6月3日,含)。
(五)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和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
(七)具有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行为不良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实行委托派遣制。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负责聘用合同制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缴纳保险,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二)合同签订: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若续聘,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北镇市民政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续聘。
(三)合同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派遣合同中聘用合同解除及聘用合同终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待遇: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元。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北镇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